不宜使用避孕药的妇女:患肝炎、肾炎、心脏病、心脏功能不全、糖尿病、血栓性疾病、血液病、严重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月经量过少、恶性肿瘤等病的人不宜使用避孕药。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复方避孕药,因为药片中所含的雌激素会抑制乳汁分泌。人工流产后最好来过一次月经之后再使用避孕药。
服用避孕药后的不良反应:可有类似早孕样反应,雌激素可能刺激胃黏膜引起头晕、乏力、食欲不振乃至恶心呕吐。轻症不需处理,坚持1-3月后自然减退消失。重者可同时服维生素B6和山莨菪碱各10毫克,每天3次,以减轻胃黏膜刺激。
口服避孕药后月经变少或闭经:一般药物抑制了激素分泌,潜代性对子宫内膜起作用,因而口避孕药后经血量减少,不需特殊处理。如用药后出现闭经,则反映药物对下丘脑一垂体轴抑制过度,应到医院检查,一方面排除妊娠,停止避孕药,另一方面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治疗或暂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漏服避孕药:如果发生漏服,应在12小时内补服一次,以保证身体内药物浓度,防止意外妊娠。如果漏服1片以上而且超过12小时以上,那么在补服这片药并按原来的办法和时间继续服用其余药片的同时,在以后的7天内加用其他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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