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简介:
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认定的中国大陆的老牌企业。在1991年全行业的认定中,有1600余家老牌企被授牌。2005年6月,中商合公布中华老字号认定范围征求意件稿,表明中华老字字的认定工作在暂停14年后再次启动。2006年4月,国家商务部发布了《“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振老字工程”方案,表示在3年内由国家商务部在全国范围认定1000家“中老字”,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名义授予牌匾和证书。
老字号是数百年商业和手工业竞争中留下的极品。都各自经历了艰苦奋斗的发家史而最终统领一行。其品牌也是人们公认的质量的同义语。现代经济的发展,使老字号显得有些失落,但它仍以自己的特色独树一帜。在这些闻名遐迩的老店中,有始于清朝康熙年间提供中医秘方秘药的同仁堂,有创建于清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为皇亲国戚、朝廷文武百官制作朝靴的“中国布鞋第一家”内联升, 有1870年应京城达官贵人穿戴讲究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瑞蚨祥绸布店,有明朝中期开业以制作美味酱菜而闻名的六必居,这些老字号是中华悠久历史的一部分,在这里您经历的是传统,体验的是百年不变的服务。
中华老字号定义:
“中华老字号”是指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沿袭和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历史痕迹、具有独特的工艺和经营特色,取得了社会广泛认同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名称和产品品牌。
中华老字号的认定范围:
百货、中药、餐饮、服装、调味品、酒、茶叶、烘焙食品、肉制品、民间工艺品和其他商业、服务行业。 有名的象:全聚德、狗不理、内联升等等。目前全国各行业共有老字号商家约一万多家,到今天仍在经营的却不到千家。
一、申请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关单位(企业或组织)。
二、申请条件:
1、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2、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
3、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5、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6、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7、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认定机构:
1、由商务部牵头设立“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振兴委员会),全面负责“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和相关工作。
2、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负责振兴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各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商标专家、品牌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质量专家、历史学家等组成,主要负责“中华老字号”的评审,并参与相关工作的论证。
3、原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要重新参加认定。
四、申请认定程序 :具备“中华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下同)审核后报振兴委员会认定。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料提交、调查鉴别、认定评审、公示、做出决定、复核、注册存档、核发证书等。
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2、资料提交: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并报所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3、调查鉴别: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振兴委员会。
4、认定评审:振兴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分析,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认定报告。
5、公示:在有关媒体公示拟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振兴委员会提出异议。
6、做出决定:拟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振兴委员会做出决定,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7、复核:申报单位对认定结果有疑义的,可向振兴委员会提出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做出。
8、注册存档:认定过程涉及的所有资料均由振兴委员会存档保留,并负责管理。
9、核发证书:对通过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以商务部的名义颁发牌匾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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