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逢盛夏,爱美人士免不了选用防晒霜。前日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有关专家提醒,选购防晒霜要学会看标识,不要混用多种品牌的防晒霜。
防晒类化妆品属特殊用途化妆品,要求其包装的标签上必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如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国妆特字。防晒霜引起人体不良反应的几率比普通化妆品高,为确保使用安全,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并在化妆品标签上标注。
市民在使用防晒霜时,应在手臂内侧或耳根处试涂一下,72小时后未出现过敏现象,方可放心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要将不同品牌的防晒化妆品混合使用,各个品牌防晒化妆品的成分不一样,如果混用重叠在皮肤上,有可能造成成分相互干扰或相互排斥,甚至发生反应,降低防晒效果,还有可能引起皮肤疾病,影响皮肤健康。
您可能想了解的品牌:
十佳防晒霜品牌榜上榜:http://www.goukk.com/000114fss-RYP_index.htm
十佳隔离霜品牌榜上榜:http://www.goukk.com/00089gls-HZP_index.htm
十佳防晒隔离霜品牌榜上榜:http://www.goukk.com/000405fsgls_index.htm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