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鹿奶粉事件,到今年2月份的“多美滋”,再到这次的“施恩”,为何一年已经过去了,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仍然余波阵阵?究竟存在多少“后遗症”?
昨日有报道称,一款2008年3月17日生产的施恩奶粉经消费者送检发现,三聚氰胺超标100多倍;“三聚氰胺事件”再起波澜,这次的主角是“施恩”奶粉。施恩公司也于昨天晚些时分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这起事件的起因主要是消费者郭利索取高额赔偿、双方商谈未果所致。 对于该批次产品究竟是否合格,则未作正面回应。
北京消费者郭利拿着去年吃剩下的几罐施恩奶粉,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显示,这几个批次的奶粉均检测出大量三聚氰胺,其中2008年3月17日生产的“施恩牌幼儿配方奶粉(第三段)”三聚氰胺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值100多倍。此事一经披露,再次引起了孩子家长的高度关注。据调查发现,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的“后遗症”似乎并未结束……
施恩这个名字寓意施与恩惠、恩情,如此漂亮的名字曾让笔者对于该企业的取名艺术赞叹不已。然而,这样一家奶粉企业,却做出了“在进口奶源紧张的时候,我们调用了部分国产奶源”的弄虚作假之事,这让施恩包装盒上的“100%进口奶源”成了笑柄。更让人气愤的是近日一检测报告显示“施恩牌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达到132.9mg/kg,超过国家规定的1mg/kg限量值100多倍,让两岁多的小孩“双肾有强回声,点状结石”。这让人不得不感叹如此“施恩”太可怕,如此做法到底是施恩还是施“恶”?
随后,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看到了一则“最新声明”,内容如下:
对于2009年6月9日相关媒体报道我司产品客诉事件,我司作出以下澄清:
1.该消费者所送检的产品生产日期是2008年3月17日,为2008年9月14日(奶粉事件)之前生产的产品,对于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产品我司已经按照国家九部委的文件要求进行了无条件的全部召回并作了无害化销毁处理。
2.我司多次与该消费者沟通,要求其退回手中剩余的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旧日期产品,但对方拒绝退还。同时我司多次要求对该消费者小孩进行复检,但该消费者以多种理由拒绝进行复检,并向我司索要高额精神赔偿费50万元。
3.对该消费者提出的高额赔偿,我司建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但因其不能出具充分的病历证明材料,国家相关部门无力鉴定赔偿,双方协调未果。
4.在2008年9月14日之后,质监局驻厂监督,我司产品批批自检并送检,检测结果合格并经质监局人员签字后出厂销售。特此声明。
在三聚氰胺事件的处理中,不少消费者谈“奶”色变,凡是家中剩余的乳制品,恨不得全都拿去退掉。但是根据当时的处理意见,只有检测不合格的奶粉才能退货,除了少数品牌无条件全部召回,大多数厂商都根据检测报告决定是否接受退货。
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各地质监部门实行驻厂监管,确保每批次乳制品原料及成品都能合格,这也就意味着,2008年9月14日之后的产品是安全的。然而此前已经流入市场或消费者手中的产品是否合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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