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准备
2012-04-03 09:45:39 作者:购看网 来源:家装知识 网友评论 0 条
装修公司承包业主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按合同完成所列各项装修后,即可着手准备邀请用户来验收。 进行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按合同所列装修项目已全部竣工;
(2)装修场地清理干净;
(3)用户自购材料的余料整理并清点完毕;
(4)涂料、油漆等已经干燥;
(5)墙面贴的釉面砖、地面贴的地砖已经稳固;
(6)卫生洁具可以使用;
(7)采暖、通风设备可以运转使用;
(8)灯具可以开亮;
(9)已经物业管理部门检查过,确认装修工程未损害主体结构,用户已收回主体结构安全保证金。
参加竣工验收人员有:用户及其代理人;装修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队长(或工长)、合同定额员等。
验收时用户应携带装修工程合同、工程变更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卷尺等,还应事先学习一点装修工程质量标准的知识。
装修公司有关人员应携带装修合同、工程变更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以及需 用检验工具等;质量检查员应携带有关装修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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