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窗的验收
2012-04-26 13:15:12 作者:购看网 来源:家装知识 网友评论 0 条
1.木门窗应符合以下规定:
(1)表面应净光或磨沙、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2)框、扇的线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3)胶合板门扇不准许脱胶。胶合板的表面单板不准许刨透,表面平滑;
(4)门扇与地面的缝隙宽度分别为:外门3mm-4mm之间、内门3mm-4mm之间、卫生间门10mm-12mm之间;
2.细木制品
(1)细木制品的刨光面应光滑平直,割角应准确平直,接头及对缝应严密整齐,安装牢固。
(2)贴脸板应紧密地固定于门窗框上。
(3)木纹和色泽应近似(刷混色涂料时不限)。
(4)窗台板和窗帘盒两端伸出窗洞以外的长度应一致。在同一房 间内,应按相同的标高安装窗台板或窗帘盒,并各自保持水平。
(5)挂镜线和踢脚板应平整地固定于预埋 木砖上,其接头和阴阳角应连接紧密,接口上下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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