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将至 购家电谨防4大陷阱
2012-08-30 18:33:36 作者:购看网 来源:家电知识 网友评论 0 条
新年旺季将至,面对新一轮的购物狂潮,各路商家均使出浑身解数,各种形式的打折促销可谓轰轰烈烈,但各种陷阱机关往往也使消费者防不胜防,为此,广州国美电器提醒消费者,节日购物提防商家四大陷阱。
陷阱1 模糊处理过的信息广告
国美最早在2003年十一期间取消了返券促销活动,经过央视《焦点访谈》的跟踪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但在今年十一黄金周中商家的返券行为仍然大行其道,花样百出,有的甚至明显存在欺诈行为。为此,业内专家告戒消费者,购物应选择有规模、有诚信的商家,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极具诱惑力的广告。 作为“打黑除恶”先锋的国美电器,认为诚信是客源的保证,在十一黄金周期间表示:“坚决打击无型号、无功能、假价格、假数量的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的模糊信息推广”。
陷阱2 “封杀”消费者知情权
在庆幸买到各种特价商品、超低价商品的同时,消费者往往没有想到,这些特价商品、超低价商品可能是库存机、淘汰机型、甚至是返修机、残次机占到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其质量问题小到外壳划痕、包装、配件不齐全,大到没有国家强制的质量认证,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买到这样的商品很有可能遭遇售后服务、返修的种种限制,使消费者得不到常规商品应有的服务,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从众心理和价格误导,有意隐瞒了产品的缺陷,刻意强调特价产品的超值性,误导消费者的消费倾向,最终目的不过是清理库存、减少资金压力和聚集人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出于自己的经济利益,封杀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应当引起在十一购物的消费者的警惕!据悉,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国美全国统一部署,推出具有国美特色的“普惠制”商品,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陷阱3 送货考验消费者的耐心
一份来自权威机构的调查,特价商品、超低价商品,不送货和延迟送货的现象相当普遍,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麻烦完全是由消费者自己来承担的。国美电器针对今年十一黄金周客流量大、销售量大的情况,其服务品牌“彩虹服务”列车在十一全面提速,增大了送货力度,提高自己的物流能力,向全国的广大消费者承诺:“节日期间及时送货到位,保证消费者在节日期间正常使用”。
陷阱4 退换货是一道打不开的门
消费者出于节假日商品价格低,在购买商品后并不会马上使用,特别是返季商品、返券商品、特价商品、超低价商品,而这些商品往往是在商家规定的不在保修、包换的范围内,更不要谈包退了。针对节日期间,退换货难的情况,国美电器承诺:“节日期间购物延长七天退换货时间”,这一做法体现了国美品牌“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理念,节日期间延长退换货时间,无疑更新了中国商业服务的标准。
面对陷阱重重的十一黄金周,净化行业风气,淘汰无实力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商家,是我们对社会的强烈呼吁,“诚信为本”不仅是中国儒家推崇的思想,也是商家经营的立足之道,诚信是联系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最通畅的一条纽带,谁真正做到了诚信经营,谁就拥有了最多的客源,才会成为黄金周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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